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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赴中国香港、澳门特区签证须知
2019-04-16 14:42
 

  为向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提供舒适的办证环境和优质服务,自2019年5月1日起,持普通护照的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需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我馆领事部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持外交、特别、公务护照者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受理条件者申请香港/澳门签证,以及中国公民申请赴港进入许可,仍由我馆领事部直接受理。

  具体安排如下:

  一、 贝鲁特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相关信息

  二、 中国香港签证所需材料及申请表下载

  三、 中国澳门签证所需材料及申请表下载

  四、 费用收取:贝鲁特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除代我馆收取签证规费和邮递费外,将另行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径询该中心或参考其网站

  五、 审理时限:所有中国香港/澳门签证均由香港特区政府或澳门特区政府审批,通常在40天内可取证(时间仅供参考)。

  六、 特别提示

  (一)能否颁发签证由我馆决定,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不参与审批程序。

  (二)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签证服务中心向我馆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

  (三)目前,黎巴嫩籍公民可免办中国澳门签证进入澳门特区,停留不超过3个月。关于其他国家公民免办港澳签证的情形,请查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官方网站

  (四)如果对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所提供服务有任何改进意见和建议,欢迎与我馆领事部联系,电子邮箱:consulate_lbn@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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